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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关于“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问题的解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8月7日,作者:钟纪晟,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文章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

文 章 要 旨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是反“四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即“四风”问题全部归类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持续存在违规收礼行为,按照违纪行为发生时间,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日期即2012年12月4日为节点,区分认定违反廉洁纪律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若被审查人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应表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解 答 正 文

问1:“四风”问题是否全部归类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了党风、政风、社风好转。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正是纠正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的具体抓手。2017年1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后,各地区各部门均印发了规范本地区本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是目前认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本遵循。执纪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中央纪委定期公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明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主要类型有8类,即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者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和其他问题包括“提供或者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编者注:本文发表于2019年8月,2020年1月19日公布的新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统计表,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数据;二是对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数据统计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原来的8+5类调整为5+7类。详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类别》)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以往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集中在“四风”问题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几年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已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定的几类问题,并未能完全涵盖“四风”问题的全部具体表现。当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已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应当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是反“四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应有之义,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过程中,必须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联系在一起,并作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点,在实践中准确把握、仔细甄别,并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编者注:相关规定

1.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

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

2.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关于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审理重点进一步改进审理文书的通知》

各级案件审理部门要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审理重点,在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审理文书中,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单列表述并处理到位

问2: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如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持续存在,应如何定性?

答: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持续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按照执纪实践,原则上以被审查调查人所涉金额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后所占比重大小区分情况进行表述:(1)如所涉金额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所占比重更大,一般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所涉事实认定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同时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所涉事实作为情节表述(即“此外……”),并对所涉财物一并予以登记上交处理,但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所涉事实已查明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该事实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作为事实表述(即“此前,还收受……”),并对所涉财物予以收缴;(2)如所涉金额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所占比重更大,一般将全部事实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并在事实中写明党的十八大之后收受的具体金额。

编者注:本文发表于2019年8月,后于2022年对该类行为定性问题作出补充问答。)

问3:对于发生在2012年12月之前,并延续至其后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又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应如何划分和表述?

答: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及施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重大政治和现实意义。在执纪审理实践中,对于延续至2012年12月以后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并且又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更好地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体现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本质,建议严格按照2012年12月的时间节点分段表述,即2012年12月以前的问题,按违反廉洁纪律予以定性和表述;2012年12月以后的问题,则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定性和表述。需要注意的是,若被审查人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应表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编者注:对于“若被审查人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则应表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理解:若被审查人在2012年12月之前没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且在2012年12 月之后没有违反其他廉洁纪律问题的情况下,表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审理报告中结论部分表述为“违反廉洁纪律”;除此情形外,其他还是表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理报告中结论部分定性表述为“违反廉洁纪律”。同理,若被审查人在2012年12月之前没有违反工作纪律问题,且在2012年12月之后没有违反其他工作纪律问题的情况下,定性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述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审理报告中结论部分定性表述为“违反工作纪律”。)

审 理 报 告 示 例

二、主要违纪违法事实

(一)违反党的纪律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2013年上半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张某某收受某公司董事长楼某某等12名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XX万元。

2.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

2007年至2012年,张某某于传统节日及儿子结婚等时机,收受时任某市xx局副局长XX等18名下属所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XX万元。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涉嫌犯罪问题

1.涉嫌受贿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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