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晚报全媒体讯(记者 陈垦)近日,市民张女士向市长信箱来信反映,称其是一名即将离职的待产妈妈,在原公司已经累计缴纳医疗保险等保险满10个月了,现在待产,身体不适症状较为明显,从原公司离职。离职后需从公司缴纳的在职职工保险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她想咨询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中是否包含有生育保险,灵活就业缴纳医疗保险后可报销哪些项目,希望有关部门详细告知。
接到信件后,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复时,根据省里相关文件规定,关于统一参保登记的问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破产改制安置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不参加生育保险。
此外,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规定:灵活就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对于灵活就业缴纳医疗保险后可报销的内容,可以享受以下费用的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无第三人责任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以及经相关部门认定、按比例剔除应由第三人负担后的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情形。